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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

发布时间:   2023-06-13 16:26:52      浏览数量:  次  

  广州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集聚人才九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全面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加快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结合广州南沙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实施顶尖人才领航行动
       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个性化引进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在人才奖励、项目资助、研发补贴、股权投资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支持。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战略科学家和产业顶尖人才负责制,赋予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和内部机构设置权,举荐的团队核心成员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
       二、实施高端人才倍增行动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着力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对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菁英人才,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人才奖励。鼓励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定期服务等形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不超过劳务报酬的5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奖励。
支持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补贴。支持院士设立工作站,给予最高200万元工作经费,符合条件的可按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予以资助。鼓励高层次人才团队承担各级科技项目、申报各级科技奖励,最高按照项目经费(奖励金额)的100%比例予以奖励。
       三、实施青年人才托举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落户的出站博士后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港澳台侨青年创业就业,给予单项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对选派到国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跨国企业研修的优秀青年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每年遴选一定数量具有突出发展潜力的青年俊才,给予30万元成长资助。
支持设立博士、博士后站(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建站(基地)工作经费。对博士后站(基地)新招收博士后按每人5万元给予工作经费,对新招收的博士后给予最高75万元奖励资助。
       四、实施海外人才集聚行动
       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高校博士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对持有香港工程师学会会员、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员、美国绿色建筑认证专家、金融风险管理师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海外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才奖励,符合条件的可评定为高层次人才。鼓励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最高按照企业区级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对带项目、带资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予以重点倾斜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海外人才成效显著的,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设立海外“人才飞地”就地使用人才的,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工作经费。
       五、实施技能人才锻造行动
       对新引进落户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首席技师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提升职业能力,对新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高技能工匠,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最高按照奖励金额的100%比例予以配套,并对输送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最高5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开展产教融合校企联合培养,对获评市级以上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运营补贴。
       六、实施人才贡献奖励行动
       建立各类人才经济贡献激励机制,对外籍人才、高层次人才按照个人经济贡献超过其收入15%的部分给予奖励,对港澳人才免征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对骨干人才最高按照个人经济贡献的40%比例给予奖励,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最高按照个人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对股权投资企业人才、后备上市企业人才,最高按照其投资性收入、股权转让收入、股权激励收入所产生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100%比例给予奖励。
       七、实施人才引育伯乐行动
       发挥高层次人才引才荐才作用,对经个人推荐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发挥猎头机构寻才揽才作用,每年安排最高2000万元对猎头机构成功引进各类人才给予奖励。强化用人单位引才育才主体作用,引进培养一名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培养一名两院院士、顶尖大奖获得者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八、实施人才多元评价行动
       建立政府评定、专家举荐、自主评审、定向配额相结合的高层次人才多元评价机制。经3名以上院士或权威专家推荐的优秀人才,可直接评定高层次人才。对重大平台、科研机构每年分配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指标,授权其按条件自主评审。对新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名录企业、新成长为科创独角兽企业、新上市企业等,直接给予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指标。
       九、实施人才无忧服务行动
       发挥“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大湾区(广东)国际人才驿站”作用,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建立南沙人才卡服务清单,为各类人才提供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推行“上管老下管小、全家无忧”服务理念,建立人才安居无忧、子女入学无忧、配偶就业无忧、父母养老无忧、家庭医疗无忧服务保障体系。组建人才管家队伍,为各类人才提供全链条、全方位专属服务保障。
       本措施由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可参照本措施执行。本措施实施前,本区已按相关程序确定支持的项目,原则上按原政策兑现;本措施实施后,本区已发布的有关政策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本措施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本措施将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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